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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试点推行出租汽车驾驶员“一考双证”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16 08:02:00    

图片来源:图虫创意

  为提升利企便民工作质效,进一步拓宽从业人员就业渠道,促进全市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,西安市交通运输局7月16日起试点推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“两考合一”,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“一考双证”。

  如何实现“一考双证”?

  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题库合并,共用一套题库(考生可在“西安大交通发布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交通查询-出租汽车模块,下载题库进行学习),考试合格且背景核查符合条件的,核发2个证件,即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,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“一考双证”。

  已取证驾驶员如何打通流通渠道?

  按照《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持有《西安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的,无需申领《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即可驾驶网约车;持有《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的,可再次报名参加区域科目考试,考核合格后颁发《西安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打通巡游、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双向流动通道。据了解,后期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还将进一步简化考试程序,以此方便驾驶员进行考试和办事。

  已报名考生如何取得“双证”?

  据了解,7月15日之前已报名还未取得证件的考生,按照原考试内容和办法执行,考试后取得《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的考生,如需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,仍需再次申领并经“区域科目”考核合格后取得《西安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。

  自7月16日起启用新报名系统,考生按照最新“报名须知”要求报名,使用新考试系统参加考试,考试合格且背景核查符合条件的,核发《西安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和《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。

  据了解,西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,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“西安大交通发布”报名直接参加考试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考试费。

 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考试组织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工作,严格落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培分离要求,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活动。

 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郑重提醒,一切打着代考、内部操作等名义诱导考生私下交易并承诺“包过”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,请广大群众注意防范,务必从官方渠道获取报考信息,并通过正规流程考取,不要心存侥幸、弄虚作假,让骗子有可乘之机。 记者 梁璠